东方通财务造假21日退市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发布《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公告信息显示:
(1)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公司股票于2025年12月30日进入 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交易15个交易日,最后交易日期为2026年1月21 日,将在2026年1月22日被摘牌。
(2)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5〕1450号),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 块**转让的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 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摘牌后45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股转公司代为管理的退市板块**转让。
(3)终止上市股票的证券种类、简称、代码、终止上市决定日期、摘牌日期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代码:300379 3、证券简称:东通退 4、终止上市决定日期:2025年12月22日 5、摘牌日期:2026年1月22日
(4)自公司股票摘牌后至完成退市板块初始登记期间,请投资者不要注销拟在退市板块使用的证券账户,否则可能导致股份无法按时完成退市板块的登记、影响后续股份转让。
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北京东方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5日,你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管理委员会北京**局作出的《行 政处罚决定书》(〔2025〕21号)。
根据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事实,你公司2019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你公司触及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5.1条第一项、 第10.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根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0.5.10条的规定以及本 所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本所决定你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你公司股票自2025 年12月30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本所对你公司股 票予以摘牌。请你公司按照规定,做好退市整理期以及终止上市后续有关工作。
你公司如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十五个交 易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所申请复核。复核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公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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