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8年,美国机械师克里斯托弗·莱瑟姆·肖尔斯与他的助手卡洛斯·格利登发明了一种看起来很像缝纫机的打字机。但肖尔斯却很嫌弃本身的这项发明,以为它不光外形丑陋而且实用性差,于是以12000美元的代价将这台打字机的专利卖给了当时的缝纫机制造商雷明顿公司。
虽然这台打字机不受“亲生父亲”待见,但“养父”雷明顿公司却对其极为器重,很快就将其投入了商业生产。1873年3月1日,第一台打字机被生产出来了,它被称为“Sholes and Glidden Type-Writer”,即肖尔斯和格利登型打字机,这也是打字机(Type-Writer)一词第一次出现在汗青上。